首页
通知公告
关于申报陕西省第十五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通知

作者: 时间:2021-06-21 点击数:

各单位、各部门:

根据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委员会办公室《关于开展陕西省第十五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工作的通知》,此次评奖工作已于近日正式启动,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奖项设置

陕西省第十五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设一等奖、二等奖、三等奖,成果形式分为著作类、论文类、调研报告类。

二、参评范围

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,我校教职工完成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。

三、成果形式

1.正式出版或者公开发表的专著、编著、论文、工具书、译著(文)、志书、研究报告、古籍整理出版物、科普读物;

2.若与省外作者合作,我校教职工任第一作者或第一主编的研究成果;

3.正式出版的系列丛书的单本专著、系列论文或论文集中的单篇论文;

4.在境外电子期刊上发表的具有DOI号的论文;

5.未公开发表,但对决策资政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有重要价值或参考借鉴作用的调研报告;

6.其它按规定可以申报的成果;

7.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得申报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:

(1)著作权有争议的;

(2)论文集、教材、文艺作品、新闻报道、年鉴、大事记等;

(3)已获得省(部)级以上奖励的;

(4)属于交叉学科且已申报参评省科学技术奖的。

四、参评要求

1.一项成果只能在一个受理单位申报;

2.个人独立完成的成果,限报1项,同时可增报1项与他人的合作成果。仅有合作成果的,限报2项;

3.多卷本专著,以最后一卷的出版时间为准统一申报。

五、申报材料

本次评奖申报工作分为网络申报和纸质材料报送两个部分,要求如下:

1.网络申报

请有意申报的老师即日起登录陕西省社科网(www.sxsskw.org.cn)“陕西省社科评奖申报与管理系统”,于2021年7月4日前完成网上注册、网上申报,填写完成后在线提交学校科研处进行审核。提交后请关注审核意见,确保审核通过。

2.纸质材料

网络审核通过后,纸质版报奖材料请于2021年7月7日前提交至科研处成果管理科(行政楼B413西),逾期不再受理。具体包括:

(1)从系统导出申报书,报奖材料按照申报书、成果复印件(论文:期刊封面、封底、版权页、目录、全文;著作:封面、封底、版权页和目录;报告:报告摘要)、证明材料复印件(按系统导出的证明材料装订次序)依次胶装成册(白色哑光封皮),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,1式2份,无需另外设计封皮。其中一份材料匿名处理(匿名件不用提交身份证复印件),匿名需材料正面、背面完全不可见,建议在电脑中先匿名处理再打印;

(2)著作类、咨询服务报告类、普及类成果一式2份,其中1份须在封面右上角用不干胶加贴标签,标明申报单位、申报者和所申报的学科范围,另外一份匿名处理。学术译著(文)另需提交原著(文)1份。论文需提交期刊原件一份。所提交材料不再退回。

六、其他事项

1.申报表中填写的印量、采用、转载、评价或获奖信息必须提供证明材料;

2.在境外期刊上发表的具有DOI号的论文,申报时需提供文章的DOI(Digital Object Identifier)检索证明;

3. 凡是依托项目的成果,必须附项目立项通知书(文件),若已结项,请附结项证明;

4.在填写成果信息采集表时,需严格按照成果原件中的署名顺序依次填写相应完成人信息,避免在多人合作完成的成果中仅填写第一完成人信息;

5.外文论文需提供中文翻译,外文著作需提供中文内容简介;

6.注册及填写时请参考填写指南(见附件1);

7.2019年已申报过该奖项的教师,无须重复注册(已注册人员名单见附件2),如忘记密码可通过本人注册邮箱找回;

8.其他操作问题请参考成果作者使用手册(见附件3)。

未尽事宜,请与科研处成果管理科联系。

联系电话:029-85319399

邮箱:cgglk@xisu.edu.cn

附件:1.填写指南

2.已注册用户列表

3.成果作者使用手册
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科研处 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2021年6月18日


陕ICP备05001583号-1 © CopyRight 2002-2012
 地址:西安市长安南路437号   邮箱:keyanchu@xisu.edu.cn   电话:029-85309242